论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
【出 处】:《
广西民族研究
》
CSSCI
2013年第1期 18-24页,共7页
【作 者】:
于春洋
[1] ;
李瑞君
[2]
【摘 要】
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是民族国家最具实质意义的两种利益形态,它们既对立又统一,既相互依存又彼此分殊。如何协调两者关系,是当今世界一切民族国家必须面对和加以解决的基本问题。费孝通先生提出的“多元一体”理论为两者关系的协调提供了可贵的启示。可以把“多元一体”看作是对两者关系的高度概括;两者关系协调的本质是要消除“多元”与“一体”之间的张力;只有尊重和承认不同民族的“多元”利益,才能维护和实现统一国家的“一体”利益;“多元”与“一体”的辩证关系为两者关系的协调提供了方法论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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